有一位朋友,最近碰到了一件烦心事,他说,自己在几年前投过社保,后来,因为这家企业不景气,倒闭了,这位朋友在家待了几年,社保费没续缴,今年,他又找了一份工作,用人单位要求他去付社保款,但这位朋友说,我已经好几年没去缴社保费了,如果续缴,是否要补缴前几年落下的社保款?回答是肯定的,但这位朋友说,如果,中间没缴的月份不缴了,将以前参加社保的日期往后移几年,与现在的日期连起来,是否可行呢,虽然以前每月缴纳的费用是现在的高,但是否可以折抵成后几年的每月费用。比如说以前是400元一个月,现在是600元一个月,可否把以前的三个月折抵成现在的二个月,不知哪位网友能否解惑?
